义务: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义务有两个意思:
一是,与权利相对。指政治上、法律上、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二是,不要报酬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系、朋友关系与同事。
义务就是个体对他人或社会做自己应当做的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种义务,包括政治义务,经济义务,法律义务。义务,是指人在社会中所应尽的职事。
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义务不能放弃,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我国宪法第五十二到五十六条对公民依法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照法律纳税;
(六)劳动的义务;
(七)受教育的义务;
(八)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九)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情愿、志愿、应该
义务是情愿、志愿、应该。“权利”的对称。①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社会普遍认为的为了满足一定社会关系参加者享受直接社会权利,其他人应作出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以及其他各种条件直接作用的结果,一般为习惯、道德等社会规范所确认。这种意义上的义务是法律义务的直接基础和社会内容。②“法律权利”的对称。又称“法律义务”。法律规定权利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的责任,是保证法律权利得以实现的条件,是国家对一定的直接社会责任的确认,有鲜明的阶级性,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根据宪法和各部门法以及其他标准,可以对法律义务作出不同种类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