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何时起,微信已经变成了每个人都必须拥有的联系通讯方式,而微商也就应运而生。现在的微商其实更像是一种传销,有非常多不同种类的形式,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以创业、投资为由头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以“网赚”、“网络游戏”、“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博彩”、“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为诱饵进行网络传销活动。这种传销活动往往夹杂着涉众型非法集资,包括目前流行的PE、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等大金额传销,也包括类似的红包互赠等小额金融投资游戏。
2、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一些传销组织通过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和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打着“消费=存钱=返利”、“消费返利”、“零元购物”、“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诱人口号的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成为了传销的新变种。典型案件包括太平洋直购网、万家购物网、百业联盟网、e科威士、“翡翠环球网”、“中国商信网”等传销案。
3、虚拟货币传销。
虚拟货币源于于2009年比特币的诞生,随后各种虚拟货币开始大量产生,目前国内的虚拟货币已经达到数百种。2012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案例,例如百川币、SMI、MBI、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BBT(经媒体多次曝光现已改名为摩根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
4、打着“微信营销”、“微商”等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进行传销。
主要是利用高额提成的骗局,将一些质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价卖出(主要是,通过微信、空间等社交软件转发出去,以骗取自己朋友圈朋友购买其质量不好的,价格番数倍的产品)。
5、其他形式的微传销。
一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如2013年北京查处的“集善家园网”传销案。二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如近期出现的名叫“WV梦幻之旅”的组织就涉嫌此类传销。
6、“金融互助”传销。
从2015年起,“金融互助”式传销成为微传销的主流。这或与2013年下半年微信支付的上线相关,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功能,极大地方便了金融传销中钱币快速流传的需求。2016年6月中旬统计显示,仅在微信上点“金融互助”的搜索,即可搜到200余个推广微信公众号和大量的微信交流群。自2015年4月俄罗斯人谢尔盖·马夫罗季创立的MMM金融互助传销模式传入中国以来,“MMM金融互助社区”及其类似“金融互助”平台大量涌现。这类平台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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