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会因为一些意外导致肢体出现损伤,严重会导致肢体丧失功能,就是所谓的残废,那么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什么是肢体残废。
肢体残疾是一种残疾类型。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定义为: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疾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肢体残废内容
1987年4月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定义为:因四肢残疾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2、上肢或下肢因外伤或病变或发育异常所导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导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4、中枢神经,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导致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定义为: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疾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脊柱侧弯45度以上者)。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的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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