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6-24 19:11:05 人看过

为了让患者可以合理并且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关法律特地制定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金额呢?发生医疗事故该怎样处理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项。

第二,只要是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是医院必须要赔偿的项目,其中,被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六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假如患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机构除了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以外,还应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而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机构也应赔偿。

第四,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伤残的,医疗机构除了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以外,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等,其中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如果患者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因为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患者遭遇的医疗事故的程度也不同,所以具体的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也会不同,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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